建 设 局 服 务 承 诺 一、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政为民,甘当公仆。 二、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徇私舞弊,不索贿受贿,不搞特殊化。 三、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反映问题,不弄虚作假。 四、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热情服务。 五、公开办事程序和业务办理时限。 六、办事认真、负责、准确、迅速,注重质量,讲求效率,不以权设卡,不借故拖延、推诿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七、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或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擅定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 八、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如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向局办公室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