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执行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2、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年审工作,对外来进驻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注册登记和年度审查。 3、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情况统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和移交管理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的评比和创优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房地产发展规划、开发工作量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