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 2、依法制止、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房地产业、物业管理、燃气经营使用中的违章、违法行为; 3、受理建筑市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燃气经营使用违章、违法案件的投诉,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当事人的不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4、依法办理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5、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行业管理人员依法执行任务而遭受打击报复案件; 6、承办上级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